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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办法
2020-09-26 10: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教社科【2011】6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精神,做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实施工作,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的

  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理论创新为指导,整合资源、汇聚人才、构筑学科基地,深入挖掘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咨政服务方面的优势作用,突出研究特色、提升研究质量,提高研究水平,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实力,扩大我校在省内、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进而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着力打造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努力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总体目标是,从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区域经济的总体要求,以强化特色、打造品牌为目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着力在农村问题、对俄经济贸易、区域语言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重点研究基地,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主要任务包括:

  (一)建设学术研究示范基地,探索新型科研管理组织模式。

  通过政策引导和重点支持,打破学科、院系、机构间的壁垒,鼓励开放、流动、竞争、合作,促进优质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各种创新要素的有机集合,完善符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律的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形成集成优势,努力营造包容差异、联合攻关的科研氛围。

  (二)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进一步凝练我校科研特色。

  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重要问题,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瞄准学术前沿,凝练我校的特色科研方向,以项目为依托,进行深入研究,推出一批代表我校水准的高质量,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品力作。

  (三)加强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提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

  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合作领域,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它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研究回答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决策咨询水平,充分发挥基地“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行业、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培育学术带头人,打造创新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科研团队。

  通过自己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通过项目研究重点培育一批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骨干,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团队。

  (五)加强资料建设,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数据库建设。

  广泛搜集整理本领域的研究资料,加强图书资料建设,推进专业数据库建设,努力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本研究领域的信息中

心。

  四、重点研究基地的数量和建设标准

  (一)数量

  从2020年至2025年组织实施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和评审,重点支持建设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左右。

  (二)建设标准

  1.学科标准:有硕士点的二级学科。

  2.梯队标准: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2人;35岁以下的人员占50%以上。

  3.科研成果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

  (1)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成果转化财务入帐);或作为主持人有1 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成果转化财务入帐,近3年情况)。或在基础研究领域有所成就,有较大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作为第1 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发明专利权)5项以上。

  (3)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获得国家级奖(参与者)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2项以上;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10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3部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填补学校某项科研重点领域空白,由学术委员会认定)。

  五、条件保障

  (一)团队建设

  打破学科壁垒,整合学校人文社会学科资源,凝聚力量,组件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研究实力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

  (二)资金保障

  学校加强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支持,并给与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政策支持

  学校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资金使用、项目申请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科研机构及其所有科研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研究基地由带头人提交申请和有关论证材料,由相关学院推荐,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校长办

公会议审定后成立。

  (三)申报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其研究方向必须立足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申报机构要在

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服务行业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本领域或本省(区、市)处于领先地位。对某些新兴或空白研究领域,且又是国家重大需求,可根据特色优势和已有的研究基础先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充分论证后确定是否同意申报。

  七、经费资助和管理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由学校统筹负责经费投入,实行周期管理,每3年一个周期,按实际状况每个研究基地每年投入10万。投入经费主要用于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资料建设、学术期刊、网络和数据库建设,以及日常办公开支等。校重点研究基地应把争取国内外相关部门的项目和产出重要科研成果为主要任务,争取科研经费。

  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使用需按照我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八、管理和考核评估

  (一)管理

  1.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要由二级单位直接管理。

  2.学校科研处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建设计划和实施细则的制定;组织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检查评估和监督指导;负责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重要学术会议,经费预算等审批和备案。

  3.校级研究基地实行基地主任负责制。基地主任负责按照基地建设目标,制订和实施建设计划,进行基地日常管理,确保完成建设目标。

  4.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日常工作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

  (二)考核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发展”的管理模式,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

  1.年度考核

  每年向学校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情况和成果产出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2.周期考核

  学校每三年对重点基地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中未达到建设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减少拨款、停止拨款限期整顿、撤销资格等处理;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研究基地,学校将根据管理办法给与一定的奖励。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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