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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2019-12-12 09:23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及准入考核。

 (二)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三)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实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四)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五)除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其他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进出实验室。

 (六)如因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专项安全知识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实验室一般性操作规范(流程与注意事项),急救、消防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教师及学生

  1.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

  2.自主学习或学院组织集中学习。

  3.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二)外来人员

  1.向实验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自主学习。

  3.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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