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目录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了本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经二级学院自主申报、校内专家评议,同意教育技术学专业授予学位由教育学调整为理学。
学院
专业
原学位
调整后学位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
理学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8月21-2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制反映。
受理单位:教务处
受理电话:6516286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3年8月20日
牡丹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