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2024年属期采购的教学科研国产设备办理增值税退税申报和退税服务。 (二)采购内容 1.提供退税中与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等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2.提供向各级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等各部门提交合格的相关申报材料、备案等服务工作。 3.提供应对各级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等各部门核查、答疑的现场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财务处回复主管税务机关等有关部门对退税相关事宜的问询、核查。 4.针对采购人制定详细的退税服务方案,以及与政策相适应的校内管理措施和建议,方便采购人日后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5.协调和帮助采购人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查询、搜集相关有效申报材料的服务。 6.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排查、筛选、整理、汇总、退税申报(含电子、纸质申报)、函调、核实等服务;做到应退尽退。 7.认证发票:根据采购人退税相关已有发票进项勾选认证工作,勾选工作完成后统计认证数量,并导出已认证明细表结果给采购人的联络人。 8.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优化退税申报实施方案,整理退税相关材料(含不成功说明)给采购人备案。指导采购人财务处对成功退税收入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9.退税后,在规定监管期内,对采购人发生的设备转让、赠送或者出租、再投资等情况,协助采购人按相关税务规定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10.向采购人提供其他税务业务咨询服务。 11.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确保工作中获取的资料只能用于此次退税工作中向退税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和使用。 (三)合同签订及服务时间: 1.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应退税款到账日止。 (四)付款条件: 该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收到退税款项后支付服务费。由中标人提交请款申请函,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支付至中标人指定账户,具体支付金额=退税到账额*中标服务费率。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服务期结束,若采购人未收到退税款,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人支付其未收到退税款项所对应的服务费用。 (五)服务要求: 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日常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解答。 3.项目采用1+1+1方式签订采购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