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食堂二食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食堂二食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 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员 (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同时承诺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和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 2024-06-28 10:00:00(采购人自行组织)
踏勘地点: 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后勤处210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 张旭升
联系方式: 137666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