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9、10、11公寓部分窗户更换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9、10、11公寓部分窗户更换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 以上资质, 以及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 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企相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安全员1人 (具备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公告发布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凡与其他补充事宜不符的以本条补充事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