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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10-23 15:50  

省教育厅: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黑教办函[2020]16号)文件精神,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办公室汇总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牡丹江师范学院2019--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注五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起到2020年8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9--2020学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保障了全体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建立了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机制,组成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其他行政副职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学校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共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分设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两个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在党政办公室;监督检查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设立在纪委办公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确定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单位均配备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二)加强管理,着力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秉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新审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和媒介进行信息传播,将牡丹江师范学院公开专栏作为基础平台,微博、新闻网、微信以及其它学校的门户网站等作为辅助平台,及时主动地进行信息公开;三是通过纸质文本的印发,如《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牡丹江师范学院年鉴》《牡丹江师范学院概况》等。及时的向全校师生员工及公众反馈学校的现状,使信息公开更为准确、真实。
   (三)规范制度,推进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高校招生、师资引进、财务、重大设备招标采购等均为重点关注领域,对此应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扎实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中,对于涉及师生及员工利益的事项,如领导干部的任职和选拔、奖学金评定、职称评定、干部选拔等,应按照规定严格遵守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公示;对涉及到学校、师生及全体员工利益的事项,不可独断专行,应广泛争取各部门的意见,按照相关的规定将意见提交给上级领导部门,经研究讨论后作出决定,并在全校予以公示。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主动对学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9--2020年度,对各项公开的工作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和编目,统计的全校主动公开信息8509条。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437条,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公开信息3127条,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推文393篇,微博发文2486篇,短视频66条,短视频累计浏览量116.9万次。通过年鉴、简报、报表、校报等渠道方式公开的信息达到千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公开。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公开。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开。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校园网、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文件、校发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社会公众、学校教职工要求申请相关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依照规定,我们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五)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社会公众、广大师生员工主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报、社会媒体、报表等渠道和方式了解和掌握学校发展建设的相关信息。学校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内容全面丰富、详实准确,依法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利,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的了解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是一朝一夕的,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信息公开人员的长期努力。我校在开展这项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某些部门缺乏思想认识,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较低,实施情况也不够理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创新性;三是缺乏长效有效的机制。对此应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内部体系进行探索和完善,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四、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快步伐落实信息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涉及全体及员工的信息,应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在全体师生之间营造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良好学习氛围,加强引导,认真培训,提高宣传推广力度,使全体师生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积极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进一步推进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积极主动或根据要求申请对学校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机制的实施。加快建设追责、监督和考核于一体的保障制度,加快建设学历教育招生、财务收支重大招投标等多项工作的公开长效机制。
   五、附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http://xxgk.mdjnu.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江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编:157011,联系电话:0453—6511551,电子邮箱:mdjnuxzbgs@163.com
   专此报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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