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加强对校级组织机构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明确组织机构成员,结合学校党政领导工作分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及专业组织机构性质,经2018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等校级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整合。
一、整合组建19个校级常设组织机构
1.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李旭中 杨敬民
委 员:杨春文、王岚、尹贵斌、邓晨光、许双毅、孙英杰、苏明哲、李福生、张冰、张岩、张璞、郑云波、周传胜、金志民、宗宪春、胡振江、娄琦、栾振昌、董芸、蔡丽华、蔡雪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科研处处长(兼)
2.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务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杨春文
委 员:李旭中、杨敬民、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办公室主任(兼)
3.牡丹江师范学院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李旭中 杨敬民
委 员:王岚、尹冰一、尹贵斌、卢伟、刘玉霞、许双毅、孙英杰、苏明哲、李福生、居玉君、张冰、张岩、金志民、周传胜、周英会、郑友进、宗宪春、赵祥凤、娄琦、贺彦凤、栾振昌、蔡雪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研究生学院院长(兼)
秘 书:研究生学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4.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建设与指导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李旭中 杨敬民
委 员:杨敬民、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教务处处长(兼)
5.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申诉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春文
副主任: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创业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
委 员: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及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办公室主任(兼)
6.牡丹江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敬民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文学院院长
委 员:教师教育学院、法学院、研究生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英语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文学院院长(兼)
副主任:文学院主管文字工作副院长
7.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主 任:杨敬民
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工会副主席 体育科学学院院长
委 员:机关党委、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团委、图书馆、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处、宣传统战部及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负责人)、院长
下设办公室
主 任:体育科学学院院长(兼)
8.牡丹江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
主 任:杨春文
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委 员: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办公室主任(兼)
9.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杨春文 李旭中
委 员:蔡丽华、学术理论研究中心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学术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兼)
副主任:学术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10.牡丹江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委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李旭中 杨敬民
委 员: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兼)
11.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
主 任:梁中贤
副主任:杨敬民
委 员: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评估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评估中心主任(兼)
12.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友会
会 长:赵 超
副会长:王克臣 于湘汭 刘玉章
秘书长:周广发
理 事:赵 超、王克臣、于湘汭、刘玉章、周广发、刘鹏、胡敦伟、赵晓蕾、杜继毅
13.牡丹江师范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文
成 员:工会、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处长(兼)
14.牡丹江师范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
组 长:李旭中
副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成 员:监察处、审计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发展规划处、工会、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
15.牡丹江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中贤
副组长:杨敬民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评估中心、研究生学院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人事处处长(兼)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评估中心、研究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16.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中贤
副组长:杨春文 李旭中 杨敬民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学院、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学生处处长(兼)
成 员: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17.牡丹江师范学院内控规范领导小组
组 长:梁中贤
副组长:杨春文 李旭中 刘 峰 杨敬民
成 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春文(兼)
副主任:审计处(兼)
18.牡丹江师范学院工伤认定委员会
主 任:杨敬民
委 员: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办公室、法律顾问、图书馆、学生处、武装保卫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 任:人事处处长(兼)
成 员: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19.牡丹江师范学院劳动仲裁委员会
主 任:杨敬民
委 员:工会、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负责人及法律顾问
下设办公室
主 任:人事处处长(兼)
成 员: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撤销2个校级常设组织机构
撤销牡丹江师范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个校级常设组织机构。相关工作均由主管副校长领导,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或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临时工作机构。
各组织机构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自身功能,履行机构职责。除专业性质较强的组织机构外,今后各组织机构成员如因工作调整发生变更,调整后新任职成员自行具备该机构成员资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调整情况通知本人,学校不再例会另行研究调整事宜。
特此通知。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