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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10-30 12:35  

省教育厅: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办函[2017]525号)文件精神,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牡丹江师范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办公室汇总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形成《牡丹江师范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注等四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是学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继续推进重点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确立领导体制,细化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确立了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其他行政副职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办公室设立在纪委、监察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确定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各单位配备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二)加深公开理念,多渠道发布信息。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将牡丹江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网、微博、微信平台等信息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地发布信息。三是继续通过印发《牡丹江师范学院年鉴》、《牡丹江师范学院概况》、《牡丹江师院报》等纸质文本,向公众及师生员工展示学校的现状,提供更为详实的信息。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学校深入推进招生、师资引进、财务、重大设备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学校在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比如先优评选、职称评定、奖学金评选、干部选拨等工作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各个环节进行校内公示;凡是事关学校全局、事关师生员工整体利益的事项决定之前,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均按照规定提交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之后进行全校公示通报。
    二、学校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年度,对各项公开的工作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和编目,统计得全校主动公开信息4918条。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2449余条,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公开信息11 54条,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15条,通过年鉴、简报、报表、校报等渠道方式公开的信息达到1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公开。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公开。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开。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互联网,通过学校校园网、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文件、校发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按照学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社会公众、学校教职工要求申请相关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依照规定,我们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截止2017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五)信息公开评议情况。社会公众、广大师生员工主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报、社会媒体、报表等渠道和方式了解和掌握学校发展建设的相关信息。学校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内容全面丰富、详实准确,依法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的了解和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截止2017年8月31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一是要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重视应用新兴媒体工具,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
    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随着公众信息公开意识的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应更注重办事效率和质量,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适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回顾与梳理,适当开展信息公开课题研究,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信息公开机制与监督评估制度。
    四、附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网站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mdjnu.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江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编:157011,联系电话:0453—6511551,电子邮箱:490951005@qq.com
    专此报告。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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